2019年2月22日上午,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钰贪污案在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270.22432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人讯问条理清晰,指控准确,层次分明,辩论有力,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最后,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职位不高、权利也不大,但却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是典型的小官巨腐。固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人员及社会各界群众约80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