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日在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家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目标,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贯彻落实“1501”工作思路,服务新时代“高特美强”新固镇建设,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连续两年获全市基层检察院工作年度考核第一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今年,我院被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2018年度“人民满意基层检察院”称号,成为全市唯一获评该荣誉的基层检察院。一年来,有30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
一、强化政治建检,深刻践行初心使命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以学习教育为根本,积极组织集中学习15次,支部集中学习27次,集中研讨9次。开展学习张劼、周会明先进事迹,组织参加烈士公祭活动。以调查研究为途径,到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以检视反思为关键,自觉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对检视出来的问题,制定“四个清单”。以整改落实为目的,借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省委主题教育巡视组督查,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盘点、再整改。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对标中心找差距、立足自身勇担当”大讨论活动。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开展主题党课8次,党员集中活动20次,文明实践宣讲活动43次。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意识形态管理,坚持传播法治正能量。我院连续两年荣获县“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行“党建+X”工作创新,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等创建活动。今年,我院被蚌埠市委授予“蚌埠市先进党组织”“蚌埠市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称号,被县委授予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先进党组织”称号。
二、主动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今年以来批捕各类犯罪145件238人,提起公诉289件439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8人,起诉77人。强力打击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84人,起诉175人。批捕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12人,起诉77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4人。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提起公诉8件8人,成功办理五河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高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玩忽职守案。认真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专项整治工作,对黄赌毒案件及黑恶势力犯罪进行全面排查,批捕黄赌毒案件3人,起诉40人。起诉陆杰、王曼曼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卖淫恶势力团伙案,两被告人分别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有期徒刑5年。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电信诈骗、集资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48人,起诉53人。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扎实做好帮扶联系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安排14名帮扶责任人,投入帮扶资金8万余元。创新“绿色检察+脱贫攻坚”模式,将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所缴补植复绿赔偿金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联合县扶贫开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关镇张桥村挂牌建立全省首个“检察公益扶贫林”,惠及30户贫困户。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人,起诉9人。结合“美丽乡村检察行”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检察+河长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河道巡查。针对发现的影响生态环境问题,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6件,督促相关部门排查城市水管网,清理畜禽尸体,清理污染水面65亩,开展土地治理50亩,清理固体废物5万吨。对2起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要求“谁污染谁买单”,两案被告人赔偿环境修复费用42180元,补种树木965株。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三个没有变”要求。成立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在县经开区设立检察服务工作站。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开展以“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先后邀请20余名企业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民企走访大调研活动。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8件8人,坚持对涉民营经营者的羁押案件每案必审,对1名涉案民企经营者变更为非羁押措施,对3名涉案民企经营者提出从轻处理意见,减小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三、保持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强力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领导带头办案,组建专门办案团队,要求对扫黑除恶有关事项、案件优先办理。
突出重点,聚焦办案、“打伞”“断财”。坚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今年以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5件40人,起诉7件34人。对我县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自10月以来驻点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现已批捕9人。严厉打击汽车租赁领域被告人王夕凯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农村客运班线领域被告人张廷跃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烟花爆竹领域犯罪嫌疑人陈炬、王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向有关部门移送21条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其中5条为“保护伞”犯罪线索。办理了张浩受贿、滥用职权、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案,该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省检察机关查处的第一例“保护伞”案件,为全省唯一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办理了市检察院交办的原五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夏付晓徇私枉法案。坚持“打财断血”与办案同步进行,主动提前介入17件次,针对黑恶犯罪涉案财产清查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引导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3000余万元、房产8套。加强综合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
四、强化检察监督,“四大检察”发展稳健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做优刑事检察。推进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负责到底,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捕11人,不起诉15人。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77件271人,适用率全市第一,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当事人服判息诉率100%,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筑牢刑事案件质量,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18人、不诉5人。对“邱成跃正当防卫案”,同意公安机关以正当防卫不予立案的意见,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立案29件、监督撤案17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抗诉9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逮捕后可不必羁押的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4件。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件。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意见30件。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赦罪犯法律监督工作,完成司法行政机关拟报请特赦的16名罪犯监督审查,提出明确意见并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均裁定特赦。
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民事抗诉力求精准,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加大对“假官司”监督纠正力度,办理涉及虚假诉讼案件5件。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6件。积极配合县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参与强制执行8起。
履行公益保护使命,切实做好公益诉讼。加强制度和技术保障。会同县财政局等9家行政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协助推进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出台《关于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奖励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配备无人机,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和技术支持。突出重点,今年以来围绕国有财产保护、河道治理、食品安全、医废处置、杨絮治理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1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促进依法履职。今年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3件,采纳率100%。彰显检察建议刚性,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6次,并邀请代表、委员、相关群众20余人对公开宣告工作进行监督。将诉讼作为最后手段,对诉前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的,就以诉讼、庭审接力推动问题解决。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五、回应群众关切,保障民生求实求细
深入推进“春风”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年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122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批捕90人,起诉167人,对侵害妇女儿童的被告人提出从重处罚建议25人。成功办理了全天赐、周雨晨校园欺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并邀请60余名师生参与庭审旁听。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妇女、未成年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妇女、未成年人不捕7人,不诉2人。加强对被害妇女儿童的关爱和救助,进行司法救助12人,提供法律援助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元。积极开展“五老‘春风’关爱工作室”品牌创建活动。今年,我院被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授予“法治教育先进集体”称号,我院第一检察部被授予蚌埠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扎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关于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制定落实工作方案。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出台加强学校安全建设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共同围绕校园安保、宿舍、监控、教职工管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对12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专项督查。结合督查发现的问题,向主管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注重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和诉讼权利的保障,开展心理疏导20人次,安排亲情会见22人次。认真落实法治进校园。全体检察官分别受聘16所中学法治副校长,先后39次为19所中小学2万余名师生带来法治宣讲,印发《致家长朋友们的一封信》,呼吁家长支持配合法治校园建设工作。
倾力打造“温暖控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按照“温暖控申”创建标准,出台“温暖控申”创建实施办法,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建成“一站式”检务工作区,设置“暖心驿站”特色区域,坚持人性化接访。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对16名被害人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3万元。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要求,切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今年受理来信来访59件, 7日内程序性回复59件;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51件,另有8件正在办理期内。做到回复、答复两个100%。
六、建设过硬队伍,适应更高更严要求
大力推进队伍素能建设。委托浙江大学组织全体干警分两批次开展素能提升专题培训,全年组织121人次参加各类培训。通过观摩庭、参加业务竞赛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办案能力。确定“检察官导师制”,由7名资深检察官对7名年轻的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进行指导,帮助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廉洁从检,以案明纪”专题教育活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检务督查,严格执行关于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三个规定”制度。
七、主动接受监督,检察形象有效提升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人次调研、指导检察工作。建立代表、委员联系检察工作微信群,方便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全年通过微信群推送信息90余篇。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邀请师生、家长、企业代表、农民等社会各界16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
推进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扎实开展“双提升”工作,强化宣传引导,今年在我院“两微一端”和今日头条上发布信息600余篇,阅读量累计6万余次,人民日报数字安徽等新媒体转发12篇,报纸刊登21篇。开展走访宣传,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万余份。强化沟通合作,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置检察宣传展牌,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向全县推送检察职能宣传短信85万条,与快递公司合作投递宣传单1.2万余份。邀请“双提升”联系村100余名群众走进检察机关。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以及关心、支持固镇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四大检察”均衡发展不够充分。二是“捕诉一体”后,检察官全面履职能力不足,存在重办案轻监督思想。三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高,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五是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全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奋力开创固镇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新时代“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彰显保驾护航检察担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谋划检察工作,大力服务县委、县政府“10+1”专项攻坚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有效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要持续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重视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审慎采取强制措施,落实“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二、以保安护稳为首要,倾力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落实落细初心使命,主动做好检察为民实事,营造安定祥和社会环境。要以昂扬的斗争精神,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要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围绕依法严惩、围绕铲除土壤、围绕人民群众满意,持续发力、攻坚克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深入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春风”专项行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对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三、以强化质效为核心,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以更高政治站位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民事诉讼监督,着力办理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着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整体质效,积极探索“等”外领域,协同推进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建设,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以从严治检为抓手,扎实推进自身建设
要更加坚定党的领导,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得更实。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组织参加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常提醒,抓早抓小。
各位代表!固镇县检察院将继续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大力弘扬新时代固镇精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建设新时代“高特美强”新固镇作出更大贡献。
版权所有: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