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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 日在固镇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家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我院新一届党组制定的“151”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年来,我院共有2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

一、 强化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42件178人,提起公诉案件374件46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50件418人,有罪判决率100%。有效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批准逮捕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3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28件28人;积极参与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9件13人;起诉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猥亵等严重暴力犯罪50件79人;起诉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0件52人;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活动,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群众公共安全犯罪124件124人;起诉毒品类犯罪案件29件37人;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7件14人。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坚决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起诉3件3人。

注重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于办案始终,积极推进刑事和解,促成刑事和解15人,对19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0.5万元人民币。切实做好十九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妥善处理化解各类信访案件10件。

二、 强化反腐职能,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按照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之际,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始终坚守检察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今年1-10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6件33人,人数同比增长235%,立案查处数创近年新高。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0余万元人民币。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11件15人,人数同比增长150%。所办案件中贪污案件3件4人、贿赂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7件10人。其中,大案4件7人,大案率46%;立案侦查科级干部2件3人。今年,查办重点领域案件有所突破,所立案件中,涉及医药卫生领域案件6件8人,征地拆迁领域3件3人,粮食系统1件2人。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15件18人,人数同比增长360%,立案数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其中,立案查处科级干部1件1人。精心组织,缜密侦查,重点查办了危害民生领域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办8件14人。今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反渎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我院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并受到充分肯定。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县委要求,起草制定《固镇县预防职务犯罪2016-2020年工作规划》,在全县印发实施,并首次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充分依托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先后在建筑、交通、医疗等10多个系统行业和领域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43场,接受教育总计8000余人次。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启动“预防邮路”活动,深入开展“检察蓝+邮政绿”合作,做到“哪里有邮政,哪里就有预防;哪里有投递,哪里就有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蚌埠电视台对我院此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专题宣传片《“预防邮路”我们在行动》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项目称号。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年共接受行贿犯罪查询210次。 

三、 强化检察监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立案26件45人。注意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情形,监督撤案8件10人。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件,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2件,位居全市前列。

为了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加强与环保、市场监管、林业、公安等部门的合作,监督立案查处8件8人,位居全市前列。成功办理了固镇县首例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决定不捕26人,决定不起诉4人,严防错案的发生。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5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依法提请抗诉6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

积极开展执行监督工作。在全市率先与县法院共同出台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规定,推动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4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4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这是我县办理的首批“老赖”涉嫌犯罪案件,为共同化解“执行难”做出了应有的检察保障。我院执行监督工作做法受到上级院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积极开展维护京沪高铁沿线安全专项活动。针对固镇县境内高铁桥梁隐患,积极与高铁责任单位沟通,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修建了限高架,及时排除了京沪高铁运行安全隐患。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提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57件,被有关办案部门采纳42件,位居全市第一。督促司法行政部门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人。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人民法院判处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0件。联合县司法局先后4次对全县11个乡镇258名社区矫正监外服刑人员进行点验检察,对发现的问题均作了及时纠正。立案侦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3件3人。

四、 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积极响应中央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部署,我院成立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迅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机构、职能、人员的转隶要求,将7名符合条件的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按照应转尽转原则,全部转隶到位。

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目标,首批遴选员额内检察官20人,选任检察辅助人员18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实现了各归其位、各司其职。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进,及时出台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检察官办案职权,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严格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严格执行有关办案机制,简化审批层级,坚持放权与控权相结合,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实行备案制和审核制,确保案件质量。三是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共办案51件,占全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数的近7%。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加强与环保、林业等行政机关的合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出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10件,相关部门已履职7件。成功办理我县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在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 强化党的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和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积极组织贯彻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和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等各项党建工作。一是抓好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立党总支,配齐配强党总支、支部委员,将党组织构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党组织班子队伍、组织体系达到标准化要求;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院党组制定了《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党员评议、党员双重管理、联系群众等制度。三是抓好党员示范岗创建,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今年我院党建工作受到了省、市院、县委的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及县直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先后在我院召开。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治检不动摇。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和中层干部、一般干警作风建设,培养“实、细、紧”工作作风,干警的“精气神”得到了进一步提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与从严治检相结合,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加强效能建设,认真开展检务督察20次。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春季业务培训和全员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优化干部结构,提拔选任7名优秀年轻干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3名检察委员会委员和1名检察员,干部专业化职业化的水平得到提高。

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

按照省、市院部署,结合我院实际,院党组制定了《关于开展争创全市“八化”建设示范院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深入开展争创活动,进一步挖掘潜力,推动我院整体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案件评查标准,全年评查169件案件,对存在问题加大通报力度并记入干警执法档案,同时督促限期落实整改,有力促进了办案质量的稳步提高。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建立涉案财物保管室。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要求,完成同步录音录像案件45件。加大办案安全服务和保障工作,共派警执行任务35次,出警70人次。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按照省院部署,推进电子检务“六大平台”建设。在全市率先建立起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开展司法便民服务,向律师提供电子卷宗402件509册。坚持建用并举、突出应用,引导检察人员强化科技思维,积极推动检务综合应用平台、智能辅助办案、智能检务语音输入法等检务工程应用系统的试用工作。

深入开展“阳光检务”。积极适应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让检务公开成为常态,不公开成为例外。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按规定将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向社会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8条,公开法律文书242份。加强检察宣传,在各类媒体上发表信息报道200余篇,有力提升了我院检察工作影响力。今年9月,我院被省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今年1月,我院迁入新的检察侦技大楼,经过多方支持和共同努力,大楼的整体装修建设已基本完成,控申接待大厅、案管接待大厅、办案工作区、技术保障机房等功能房建设正在推进,安徽财经大学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和我县妇女儿童维权基地建设均在稳步推进。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工程建设已经完成并进入测评。

七、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报告制度,今年共及时向县委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25次。二是通过“检察开放日”、走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阅信息简报、邀请参加庭审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联系和沟通。今年6月,同县妇联、团县委、县教体局在固镇三中联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凝聚起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共识与合力,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今年7月,我院聘请15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加强了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监督力度。今年共开展联系代表、委员活动9次。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建设。我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固镇五大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涉及七个方面共21条,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和结合点,从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入手,为服务保障“大美固镇”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保驾护航,助力脱贫攻坚,服务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以及关心、支持固镇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还不能满足司法办案需求;三是干警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难留;五是创新意识不强,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县检察院将继续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充分履行好、发挥好检察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护航我县“五大发展”,大力支持我县“大美固镇”建设。

二、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要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二要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三要继续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四要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力度。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监督

一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二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深入开展“两法衔接”,促进依法行政。

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要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三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四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做好自身反腐败工作,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五要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奋力做好新时代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实现 “大美固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151”工作思路:一个服务中心: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保障发展;五个着力抓手:抓办案、抓纪律作风、抓规范、抓创新、抓队伍;一个目标:争创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2、刑事和解: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3、司法救助: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支付救助金。

4、“预防邮路”:指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5、监督立案/撤案: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6、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指具有法定行政管理权限的机关或组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涉嫌犯罪行为从行政执法中分离出来,过渡到刑事司法程序中进行侦查起诉并审判的办案协作机制。

7、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8、点验检察: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监管需要,责令参加社区矫正的罪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社区矫正活动并对他们予以点名验证身份,确保服刑罪犯亲自参加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的监管行为。

9、员额内检察官:指经过遴选进入检察官员额的检察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行使批捕、公诉、司法监督等职能。

10、智慧检务:是指检察机关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大力构建“信息感知、网络传输、知识服务、检务应用、运行管理”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

11、电子检务“六大平台”:指司法办案平台、检察办公平台、检务保障平台、检务公开和服务平台、检察决策支持平台、队伍管理平台。

12、“八化”建设: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4年-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提出的基层检察院发展要实现的目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