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理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负责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事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管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的管理,负责与案件有关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参与勘查取证等工作。负责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情况以及检察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事项;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受理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勤务管理和使用。负责对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检察工作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执法监督和组织检务督察职能;负责检风检纪督查;负责与派驻本院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对外加挂法警大队和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赵瑜 电话:0552-602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