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特别感谢你们的帮助,让俺家孩子实现了重新走进学校的愿望,现在也越来越爱笑了……”这是控申办案组回访时刘某某奶奶拉着检察干警表达感激之情的一幕。刘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刘某某和母亲均智力残疾,父亲智力低于常人劳动能力弱,刘某某因学籍问题已辍学在家一年,妹妹小学在读,生活来源是土地收入和低保金。案发后,刘某某心理受到严重创伤,导致本就困难重重的家更是雪上加霜,整个家庭陷入愁云密布的压抑氛围。在严格保障未成年被害人隐私的前提下,固镇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联系当地村委会开展家庭情况调查,调查核实后立即向固镇县委政法委汇报,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为更好实现救助实效,夯实刘某某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今年4月份与县民政局、教育局等十部门签订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积极构建“物质+权益”多元救助,于9月底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刘某某因案致困后的家庭现状商议联合救助方案,结合其家庭背景的特殊性,助推基本生活保障内容从物质保障升级向精神关爱、维护合法权益拓展。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核后,确定为刘某某发放困难残疾补贴、家庭救急难救助金;重新办理学籍入学、确定爱心看护教师和同学,保障其九年义务教育权益,减免餐费等费用负担;纳入“微心愿”关爱、“点亮陪伴”成长计划等帮扶项目;协调村委会为其家庭具备劳动能力人员增设公益性岗位。同时,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在征得刘某某及其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时联合专业心理机构为其辅助开展心理治疗。

10月份以来,办案组持续通过实地回访、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刘某某学习和生活现状。目前,被害人重新走进校园已有一个多月,在爱心教师和同学的悉心看护下,精神状况已明显好转,与家人之间沟通增多,其家人整体的生活和精神状态都明显向好。

未来,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协作单位将持续立足被救助人的实际困难,为弱势群体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和社会保障,让陷入困境的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和社会关爱,切实增强民生保障实效,为县域法治建设和民生福祉、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