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固镇检察助推分类救助优化,夯实特殊群体生活保障
时间:2025-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被伤害后的心理创伤或者精神损害在实践中难以量化,这一现实困境既不利于国家司法救助金额的确定,也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此,固镇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依托今年4月份与县民政局、教育局等十部门签订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根据个案灵活制定联合救助方案,分层分类梳理救助对象及救助家庭符合的相关政策条件,探索心理量化评估机制、构建“物质+权益”多元救助格局,优化综合帮扶举措,实现司法救助“基本生活”功能与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的紧密衔接,拓展提升综合救助效能,夯实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探索心理创伤量化评估机制,规范救助金确定难题。办理未成年人因案遭受心理创伤且无明显物理性损伤的司法救助案件,主要难点在于心理创伤无法量化,被害人心理状态很难用“数据”表现出来,以至于确定救助金缺少核心依据。司法实践中,该类救助案件救助金的确定具有随意性,无相对客观参照依据。为此,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等未成年司法救助案件中,联合心理辅导专业机构探索心理创伤评估机制。通过专业心理测试,结合被害人需求、家庭、社会环境等评估环节,就必要的心理治疗制定具体方案,结合单次治疗费用评估心理创伤治疗费用,帮助被害人心理辅助治疗同时为司法救助金的确定提供相对客观参照,进一步规范该类案件司法救助金确定难题。

构建“物质+权益”多元救助,拓展提升救助效能。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与县民政局、教育局等十部门签订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结合个案,聚焦被救助人家庭背景的特殊性,推动基本生活保障内容从物质保障升级向精神关爱、维护合法权益拓展,构建“物质+权益”多元救助格局。如针对刘某某救助案,联合民政、教育、残联、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刘某某因案致困后的家庭现状商议联合救助方案,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核后,确定为刘某某家庭把低保类别从三类升至二类,增加被害人及其母亲两人困难残疾补贴、家庭救急难救助金;为刘某某重新办理学籍、确定爱心看护教师,保障被害人九年义务教育权益,减免餐费等费用负担;将刘某某及其母亲纳入妇联重点关注对象,纳入“微心愿”关爱、“点亮陪伴”成长计划等帮扶项目;协调村委会为被害人父亲增设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