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固镇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及《固镇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内容,近日,固镇县检察院与林长制办公室会签《固镇县林长制办公室?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加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协作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的事项。一是明确出台意义。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将充分发挥林业资源在生态治理的基础作用,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固镇县林业资源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推深坐实林长制工作,提升林业综合治理效能,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明确协作机制。构建会商共享和完善“两法”衔接、建立专业支撑、开展联合执法监督等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公益保护。
固镇检察院将切实担起检察职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与林长制办公室同心协力,认真落实《意见》内容,协同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合力,发挥叠加效应,增强生态保护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