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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水利厅调研组到固镇县检察院调研 “检察+河长制”工作
时间:2020-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河长制工作机构协作机制,推进省检察院、水利厅《关于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意见》文件会签,7月14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芳、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副处长朱岳松一行,到固镇县检察院调研“检察+河长制”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康燕,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绪斌,县委副书记沈明举,市县两级检察院、水利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早在2018年5月,固镇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推出了“检察+河长制”工作机制,实现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与行政机关管理职能的有效衔接,助力固镇地区河湖沟塘管理保护。会上,县委副书记沈明举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调研组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肯定了 “检察+河长制”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检察院和水利部门分别围绕管水、治水、护水工作作了汇报,并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难题、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与会人员围绕省检察院、水利厅即将出台的《关于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意见》,结合自己工作职责和实践经验,从简洁机制、提高操作性、压实担当增强责任感、统筹规划强化流域治理、严格依法办事不扩权、突出安徽生态环境特色治理等方面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

 

 

 

 

 

 

 

 

 

 

 

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芳在讲话中指出,固镇检察院在“检察+河长制”方面建立机制早、工作内容实、协调配合顺、公益诉讼效果好,经验做法值得在全省推广和借鉴。 

 

 

省检察院、水利厅调研组到固镇县检察院调研 “检察+河长制”工作徐芳副主任强调,“检察+河湖长制”是大有可为的一项工作,并期望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和河长制成员单位进一步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理念,整合力量,共同推进,治理好全省河湖生态,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