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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原主任、总经理江家发涉嫌职务犯罪案开庭审理
时间:2021-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9日上午,由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原主任、总经理江家发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在固镇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江家发利用其担任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主任、总经理一职的便利,伙同他人安排会计通过虚列项目套取基建工程款、食堂开支费以及截留培训费、挂籍费等方式,私设“小金库”,私分教育集团资产人民币142万余元(个人分得29万余元),私自或伙同他人侵吞教育集团公款251万余元(个人分得114万余元);另查明在2014年至2019年,江家发利用职务便利,在社会教育培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31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江家发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私分国有资产,侵吞国有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涉及数额巨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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