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
时间:2022-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

部门预算

 

 

 

 

 

 

 

 

 

2022年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县编办《关于部分机关重新确定“三定”方案的通知》(固编办[2010]13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对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依法开展对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七)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八)负责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依法开展检察技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十)对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十一)协助县委主管部门,抓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县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县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十二)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做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

(十五)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建设新时代高特美强”新固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全力深化平安固镇建设,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2022年我单位将科学合理的使用经费,努力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坚持深化改革,优化支出结构。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956.57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预算956.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6.5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956.5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6.57万元,占100%,比2021年预算增加200.16万元,增长26.46%,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预算956.57万元,2021年预算增加200.16万元,增长26.46%,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其中,基本支出安排906.57万元,占94.7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0万元, 5.23%,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开展。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财政拨款支预算956.5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6.57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681.57万元,占7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5万元,占7.01%;卫生健康支出43.8万元,占4.58%;住房保障支出164.15万元,占17.16%。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6.5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0.16万元,增长26.46%,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81.57万元,占7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5万元,占7.01%;卫生健康支出43.8万元,占4.58%;住房保障支出164.15万元,占17.1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安排681.5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0.61万元,增长13.41%,增长原因主要是一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新招录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64.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4.74万元,增长61.97%,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预算安排1.58万元,2021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2年预算安排0.8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43万元,增长113.1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2年预算安排43.8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76万元,增长6.73%,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调资,医疗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安排105.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23万元,增长45.82%,增长原因主要是调资及人员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安排58.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13万元,增长61.03%,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变动。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7.13万元,公用经费99.44万元。

(一)人员经费80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2.70万元、津贴补贴259.05万元、奖金15.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4.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生活补助1.58、住房公积金105.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万元退休费5.52医疗费补助1.77奖励金0.03万元。

(二)公用经费99.4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10.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6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4.86万元等支出。

七、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50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40万元,下降44.44%,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八、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6.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21年预算增加200.16万元,增长26.46%,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检察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保障固镇检察院检察工作开展。

3)实施主体。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

5)实施周期。一个预算年度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三年支出计划。

2022-2024年该项目拟安排15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50万元,2023年安排50万元,2024年安排50万元。

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工作开展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安徽省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动管理实现规范化,充分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固镇检察院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工作经费 

实施单位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一年

项目资金(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50

年度资金总额:

5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中期目标(2022-2024年)

2022年度目标

目标1

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目标1

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目标2

促进行政效率的提升

目标2

促进行政效率的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次数

20次

数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次数

20次

质量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质量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规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规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预算期内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预算期内

成本指标

检察业务工作经费

≥50万元

成本指标

检察业务工作经费

≥50万元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经济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经济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较高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较高

提升公共服务效率

较高

提升公共服务效率

较高

生态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生态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工作长期正常开展

较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工作长期正常开展

较高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本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次数>20次。质量指标经费支出合规社会效益指标:能够较好的提高检察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稳定运行。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工作长期正常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2辆,购置费40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单位资金: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