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20-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编办《关于部分机关重新确定“三定”方案的通知》(固编办[2010]13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2、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3、对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依法开展对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6、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7、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8、负责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依法开展检察技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10、对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11、协助县委主管部门,抓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县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县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2、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13、负责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4、做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

15、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建设美好固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二是全力深化平安固镇建设;三是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四是全面强化过硬队伍建设;五是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2018年我部门将科学合理的使用经费,努力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坚持深化改革,优化支出结构。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 1 个行政单位、 0 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组成。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人,工资财政承担比例100 %。        

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行政

单位

参公 单位

全额事业 单位

差额事业  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其 他

编制数

55

 

 

 

 

 

在职人数

43

 

 

 

 

 

离退休人数

19

 

 

 

 

 

其中:离休人数

1

 

 

 

 

 

      退休人数

18

 

 

 

 

 

遗属补助人数

2

 

 

 

 

 

 

四、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县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638.6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固镇检察院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额63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6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3.62万元,增幅为26.4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新进公务员一名、退休人员增加一名等。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18年度支出预算638.6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3.62万元,增幅为26.4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新进公务员一名、退休人员增加一名等。其中基本支出安排626.67万元,占比98.1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6.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8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12万元,占比1.88%,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专项活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固镇县检察院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3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收入638.67万元,支出638.6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79.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固镇县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8.6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79.76万元,占比75.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7万元,占比14.18%;医疗卫生支出31.87万元,占比4.99%,住房保障支出36.48万元,占比5.7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479.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4.82万元,增长31.4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新进公务员一名、退休人员增加一名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467.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固镇县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支出;检察项目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专项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安排90.5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07万元,增长15.3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86.3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预算安排31.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6万元,增长11.3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1.8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36.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48万元,增长10.5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36.4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固镇县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8.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6.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8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1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固镇县检察院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支出预算0万元。

固镇县检察院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固镇县检察院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固镇县检察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8.67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较2017年预算增加133.62万元,增长26.46%。

2、政府采购情况。固镇县检察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计划采购货物(设备)分别为0,数量分别为0。

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固镇县检察院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涉及项目0个。

4、预算绩效编制情况。固镇县检察院部门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固镇县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因部门一辆公车老化严重,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固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指检察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