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涉疫诈骗案。被告人易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N95口罩的虚假信息,固镇县城关镇居民余某某总计向易某某转账23750元用于购买500个一次性口罩和1500个N95口罩。货款到账后,被告人易某某只向被害人发售了2000个一次性口罩,随后将被害人余某某微信拉黑。
为从严从快打击利用疫情防控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我院迅速对该案进行依法审查。期间被告人易某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我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固镇法院采纳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易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居民务必提高警惕,谨防犯罪分子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实施诈骗。同时严正警告企图利用疫情获取不法利益的,“疫情当头你不在,投机取巧你最快。”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